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实训室是进行实践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,为了合理使用实训室资源,充分高效地发挥校内实训室的作用,进一步做好实训管理工作,更好地服务于高职教育教学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校内实训室分为公共实训室和专业实训室两种。公共实训室即全校各个专业均可使用的实训室,主要包括机房和语音教室等;专业实训室指由学校建设的专业性较强,为某一个院系或专业服务的实训室。实训室的管理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,公共实训室由通识教育中心管理,专业实训室由所在院系管理。
第二章 实训室教学管理
第三条 学生须知
1、进入实训室时间为课前十分钟,其他时间不允许随意出入。原则上凡进入实训室的学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学生证、借阅证等);
2、禁止在实训室内大声喧哗及打闹;严禁穿着奇装异服,穿着背心、拖鞋等学生进入实训室;禁止携带食品、饮料进入实训室;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、吃口香糖及随地吐痰;禁止在教学仪器设备、墙壁及桌面上乱写乱画;
3、实训中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,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处理。凡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使用其他设备,导致设备、器皿、工具损坏者,应主动说明原因、写出书面检查,并按有关规定赔偿。
第四条 实训教师须知
1、根据教学要求认真备课,切实做好课前准备和实训指导工作;
2、初次上岗的实训教师要试讲、试做;
3、掌握实训室各项实训的原理和技术、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与操作方法,能够维护常用仪器设备;
4、保证实训室设备安全,卫生整洁,避免发生事故,使实训室工作顺利进行。
第三章 实训室安全卫生管理
第五条 实训管理员须知
1、实训室应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,安全卫生责任落实到人。实训室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实训室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工作,做好本实训室的卫生值日安排,并督促轮值教师及班级学生在课后做好实训室的日常清洁、整理工作。
2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,定期请专人检修用电仪器设备、设施及线路,消除事故隐患,确保教师与学生的人身安全。
3、实训室钥匙由专人保管,严格管理,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训室,更不准配置或借给他人使用。
4、实训室出现意外事故时,要沉着冷静,采取紧急措施(切断电源、灭火等),并保护现场,及时向保卫科报告。
第四章 附则
第六条
1、教务处将对各实训室进行不定期抽查,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。
2、实训室日常管理及卫生检查结果将纳入学院考核范围。
3、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,自发文之日起实施。
教务处
2016年9月21日